第42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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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福宝干脆蹭他的马车回去。 两人走出家门时,刚好被路过的江三妞瞧见。 其实在村里,江福宝遇到过她无数次,可江福宝每每都拿她当个隐形人。 连眼神都不带给一个的。 倒是孟不咎,看到江三妞的腿脚走路实在奇怪,望了一眼,但也很快移开视线了。 马车疾驰离开。 江三妞却站在原地久久不动弹。 直到村民回来,她才拎着水桶一瘸一拐的朝河边走去。 “哟,马车都不在了,看来已经回去了呢,我还想着跟探花郎说说话呢,可惜了。” “什么探花郎,人家往后就是官了,听说探花要去皇城当官呢,比咱们知县大人还要厉害,咱福宝啥运道哟,随便认个哥哥都是大官,一辈子都有人护着,往后嫁人,夫家哪敢欺负她呀,只怕要把她捧在掌心宠着哟。” “福宝值得!谁家姑娘像她这么厉害啊,又认识字,医术又好,我家儿子要是能娶个这样的,就算她家里穷的揭不开锅我也愿意。” “嘘,别说了,村长来了,快回去做饭吧。” 闲聊的又是方才那几个。 见江守家离近,她们纷纷散去,各回各家。 打满水的江三妞,吃力的拎着水桶回家,结果,刚进家门,一把菜刀朝着她扔来。 第569章 江三妞招婿 “哐当”一声,砸在她头顶的大门上。 刀刃牢牢的镶嵌进去,江三妞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的害怕,仿佛早已经习惯了。 如今的江广义家,只剩下三口人。 已经疯掉的周改儿,和江广义与江三妞。 至于陈秋菊跟江林谷,坟头草都半人高了。 在村里,江广义一家犹如过街老鼠,只要他们出现,大家都避之不及,村民从不与他们说话,毕竟他们跟江福宝家是对立的。 而村民的日子能过的那么好,蒸蒸日上,吃得饱穿得暖,全都是倚靠江福宝家,自然不会触她家的霉头。 “死哪去了,打桶水这么慢,是不是偷懒去了?赶紧过来,给你弟弟洗澡,快点!死丫头,就知道气我,跟你那死鬼爹一样,你爹呢?我怎么寻了半天,也没找到,是不是偷看隔壁那小寡妇洗澡去了?” 站在院子里的周改儿对着江三妞骂骂咧咧。 她抬起的左手与门上的菜刀对应。 几年时间里,她已然瘦成了皮包骨,两颊深深凹陷,眼珠子浑浊又凸出,上面的红血丝哪怕离得老远,都能瞧见,实在吓人的很,不知道的还以为千年老尸从坟堆里爬出来了。 “我爹?我爹在土里埋着呢。”江三妞看着亲娘怀中抱着的枕头,有些心累。 弟弟早就死了,亲娘疯了后,却总认为弟弟还活着。 她每天都要去河里打水给这个所谓的“弟弟”洗澡。 这样的日子时候才是个头啊。 “死丫头,胡说什么呢?你爹好着呢,奥奥奥,不哭,娘的乖儿子,不哭奥,一会就让你姐给你洗澡,乖儿子,娘最疼你了,你个死丫头,快去烧水啊,想冻死你弟弟啊,天这么冷,要是冻坏了我的宝贝儿子可怎么办,你以为他命像你一样贱啊!” 周改儿抱着枕头,哄来哄去,还不忘抽空骂女儿一句。 看了看亲娘的眼神,江三妞咽了口唾沫,到底是没敢接话茬,门上的菜刀可是差一点就插在她的脑袋上了。 “三妞啊,你赶紧去做饭,时候不早了,早上就没吃,对了,爷爷给你寻了一门好亲事,明天一早,咱就去镇上,爷爷带你去过个眼。” 江广义瞪了周改儿一眼,后者便不敢吵闹了。 虽说疯了,但是骨子里她还是怕江广义的。 她抱着枕头回到屋里,给儿子“喂饭”去了。 “爷爷,什么亲事?”江三妞直愣愣的看着他,脑子里却突然浮现出刚才那道身影。 听村里人说,那位公子是知县大人的亲儿子,还是探花郎,虽说她不知道探花郎是什么,但是听闻比知县大人还要厉害,大概也是位读书人,以后肯定能当官。 长得又那般俊秀。 如果,她以后嫁给这样的人,该有多好呢? 想到这,已经十四岁情窦初开的江三妞,脸上多了一道向往的神色,脸颊也微微发红。 “三妞!跟你娘一样疯癫啦?我跟你说话呢?”见孙女不理睬自已,江广义一巴掌扇在她的后背上。 江三妞疼的直不起腰来。 人也清醒了。 “如今家里就剩你了,爷爷给你寻的夫婿,肯定得上咱家来,这是为你招婿,要是你弟弟还在,你哪能摊上这样的好事,咱家没钱,好人家的儿子哪会上门,所以这人岁数有些大,不过大了好,会疼人。 就是脑子有些糊涂,不过咱不怕,只要你好好给江家生下儿子,让咱家有后,爷爷就是死也能闭眼了,明天一早咱去镇上看看,你记得拾掇的干净些,待会把你的头发也洗了,瞧瞧,脏兮兮的,要是能让他家一眼瞧中,咱也能少给点银子。” 大儿子过继了,小儿子死了。 孙子也没了,唯一的希望就在孙女身上了,江广义准备给江三妞招婿,但是家里没钱啊。 只能寻个傻的。 那家人恰好也嫌这傻儿子赚不了银子,没法干活,巴不得赶紧送走他呢。 原先定好的半两银子,江广义甚至想把这个钱给省下来。 “脑子糊涂?什么意思?爷爷!难不成你要我跟一个傻子成亲?我不要!我不要跟这样的人成亲!” 想到站在江福宝身边的公子,江三妞第一次与江广义闹脾气。 “你撒泡尿照照你自已,有人愿意跟你成亲就不错了,一个瘸子,要啥没啥,要不是我孙子没了,你当老子稀罕你,改明儿我就把你娘卖出去,他娘的,一个个就会白吃白喝老子的。” 把孙女骂了一遭,江广义朝着地上吐了口浓痰就扭头进屋了。 家里的田地早已卖光。 幸好赋税不是按照人头来的,不然当真活不起。 这些年,江广义在家里的后院种些菜,隔三差五拿去镇上卖,加上江三妞到山上捡些菌子挖些野菜,倒也勉强活到现在,眼瞅着家里只剩半两多银子了,江广义急的不行。 他准备等孙女成亲后,就把周改儿卖到窑子里去,虽说疯婆子不值钱,但总归一两银子还是能卖到的。 这钱,他攒起来不花,留着等孙女生完孩子,拿来养他的重孙子。 听闻村里人,全部去开荒种药材了,江广义高兴不已。 药材好,比菜值钱,以后他就趁着夜色,隔三差五的去偷一些,还不容易被发现,到时候拿去药铺卖掉,自家肯定不愁吃喝。 “三妞,赶紧去做饭,再耍脾气,老子打死你。”想到这,江广义突然有些饿了,鼻尖嗅到邻居家传来的肉香,他肚子里直打鼓。 只见他打开窗户,伸出头大骂道。 正在哭泣的江三妞只能用袖口擦去泪水,低着头去厨房做饭了。 说是饭,其实就是野菜糊糊。 昨天下午在山上挖来的野菜,泡在水里,然后煮成野菜汤,只放一丢丢盐,分成两大碗和一小碗。 大碗是江三妞和江广义吃的,两人都要干活,小碗是周改儿吃的。 她整日疯疯癫癫的,什么忙都帮不上,自然也吃不饱肚子,一天就给吃这么一顿,饿不死就行。 第570章 吃馄饨 第二天一早,江广义就带着江三妞去镇上了。 排队进城,祖孙俩来到百食街的不夜巷。 与江三妞相看的方家就租住在这条巷子里,一家子靠着收泔水生存。 虽说饿不死,但是交了宅子的租金,加上日常吃喝,也剩不了什么。 江广义问了足足五个人,才找到方家在哪。 方家的宅子位于不夜巷的巷尾分叉口。 狭窄的小路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过,窄巷里又有十几户人家。 方家十几口人,就睡在大通铺上,这处宅子只有一间,没有茅房更没有厨房,只有一个简易的炉子搭在屋里,窗户格外的小,由于没有烟囱,所以每次做饭,柴火的烟味都散不去。 还没进去,江三妞就发现方家屋里被柴火熏的漆黑一片,一股难闻的臭味也随之袭来。 随着臭味江三妞伸头向左看去。 两个尿桶整齐码放在屋内左手边,这大概就是方家的茅房了。 “哎哟,你们来啦?快进来坐。”马氏正在帮方四郎穿衣裳。 刚才他拉了一身。 见江广义祖孙俩站在门口,她连忙迎出来。 里头甚至没有凳子,因为实在太小了。 由于屋内实在昏暗,以至于江三妞皱着眉走过去,才看到大通铺的最拐角还缩着一个人。 说是人,其实更像鬼。 因为瘦的都没人形了,脸上毫无血色,肌肤黄如秋收的稻子,双眸半睁半闭,深陷于眼窝中,看起来毫无半点生气,头发也乱的像鸡窝,他似乎很怕生,人一进来,他就缩到床角去了。